睿思网讯:8 月 25 日,据成都市住建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努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策部署,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优化供给促进供需平衡
(一)精准调控有序组织土地供应。合理匹配不同用地规模、不同容积率等规划指标土地供应。合理把握供地区位、规模、时序,在现有土地供应 " 三色 " 管理基础上,落实商品住宅供地管控要求,对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合理区间的区(市)县,控制土地上市节奏。
(二)完善配套保障项目区域品质。持续完善拟上市土地周边配套,推出区位条件优越、公共配套齐全的新建商品住宅用地。加快推进已出让商品住房用地周边道路、管网、教育、市政等配套设施落地进度。
(三)精准匹配刚性和刚改住房需求。支持企业开发建设价格适宜、面积适中的优质新房,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五区适当增加供应单宗面积大于 30 亩的住宅用地,合理优化地价评估机制。坚持精准匹配需求,科学制定规划建设条件,适时优化 120 平方米以下住房车位配比标准,保持板率等规划指标稳定。宗地面积大于 50 亩且 120 平方米以下户型占比大于 20% 的项目,支持企业分期报规、分阶段申领施工许可、分期办理联合验收。优化新建建筑施工组织模式,鼓励绿色建材、BIM 信息化应用,在保证品质前提下更好降低成本。
二、支持住房消费满足多元需求
(四)鼓励区(市)县发放补贴支持购房。各区(市)县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因地制宜在团购、车位购置、换新等方面发放补贴或消费券,激发潜在需求加快释放。
(五)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 15%,并给予一年期限、20% 的利息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2.5 万元。购买设计达到绿建一星级标准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 20%。
(六)推动 " 市场 + 保障 " 体系联动。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旺盛的区域,探索由市场主体收购二手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区财政给予补贴支持群众 " 卖旧买新 ",畅通置换购房链条。
(七)支持群众 " 拆旧建好 "。在充分尊重原土地使用权人意愿的基础上,可由城市更新实施主体通过 " 地随房走 "(含协商收购房屋产权、划转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实施开发建设 " 好房子 "。
三、分类施策盘活存量资源
(八)鼓励支持创新盘活存量。积极探索收购存量商办等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菜市场、养老服务、社区中心等公服配套设施,根据收购情况同步优化调整周边配套公服用地规划。探索将房票安置的适用范围从住宅拓展至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物业的征收补偿。
四、多措并举营造良好环境
(九)打造 " 一站式 " 住房消费服务平台。以房产超市为重点打造线上推介阵地,持续集成楼盘推介、金融贷款、业务指导等一站式住房消费服务平台,全面降低异地客群购房信息差和交易门槛,实现 " 线上引流、线下对接、交易便捷、服务到位 " 的全链条闭环。
(十)营造健康有序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日常经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营销推介行为,将房地产类自媒体承销行为全面纳入统一监管,持续整治房地产自媒体乱象,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本通知自 2026 年 8 月 25 日起正式施行。此前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