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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楼市放大招:房价备案取消,公积金额度暴涨

8 月 26 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西安市支持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为稳定房地产市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出多项具体举措。

公积金支持力度全面加大。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90 万元,双缴存职工提高至 120 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在上述额度基础上再提高 20%。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的时限由 5 年延长至 10 年,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共同用于支付购房款;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额度由 1500 元 / 月提高至 2000 元 / 月。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款。在城镇既有自住住房上加装或更新电梯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公积金。

鼓励居民 " 卖旧买新 "。在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基础上,安排 5000 万元专项补贴资金。政策发布之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且在网签备案前 1 年内出售本市二手住房的,可申请新购住房总价 1% 的补贴,单套最高不超过 2 万元,先申请先补贴,用完即止。

构建 " 带押过户 " 高效联动服务。对交易双方在不同银行贷款的,在交易大厅设置 " 资金监管 + 担保 " 服务点,实现 " 一厅一次性办结 "。

房价备案放开。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确定项目销售价格,在网签销售平台填报 " 一房一价 ",住建部门不再审核价格。企业需在销售案场公示相关信息,行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进行销售监管。

此外,企业以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建设用地并取得土地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的,可先行办理整宗土地的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及已交清土地出让价款对应部分的预售许可等后续手续。

政策原文:

西安市支持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

为稳定房地产市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企业以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建设用地,并取得土地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的,可先行办理整宗土地的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办理已交清土地出让价款对应部分的预售许可等后续相关手续。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90 万元,双缴存职工提高至 120 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在上述额度基础上提高 20%;购买商品房的,自商品房网签备案起,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提取公积金的时限由 5 年延长至 10 年,且可共同用于支付购房款;无房职工租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由 1500 元 / 月提高至 2000 元 / 月;在西安市城镇区域内既有自住住房上加装或更新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以提取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款。

三、鼓励居民 " 卖旧买新 " 改善住房条件。持续落实《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6 年第 3 号)"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 1 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 的退税政策,开通退税申请绿色通道,便捷群众退税,切实提升退税政策知晓率和兑现率。在此基础上,安排 5000 万元专项补贴资金,持续支持居民 " 卖旧买新 "。在政策发布之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且在网签备案时间前 1 年内出售本市二手住房的,可申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总价的 1% 专项补贴资金,单套最高不超过 2 万元,补贴资金先申请先补贴,用完即止。

四、构建房屋 " 带押过户 " 高效联动服务机制,对交易双方在不同银行贷款的,在交易大厅设置 " 资金监管 + 担保 " 服务点,实现 " 一厅一次性办结 ",提升服务质效,更好服务交易群众。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确定项目销售价格,在网签销售平台填报 " 一房一价 ",住建部门不再审核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商品房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在销售案场公示商品房 " 一房一价 " 以及销售方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信息,行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进行销售监管。

政策解读

《西安市支持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政策解读

8 月 26 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4 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支持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为方便社会公众理解,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进行业提质增效,巩固提升我市房地产市场向好态势,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西安市场实际印发《工作措施》,以减轻企业经营负担、降低群众购房成本,不断提升房产交易便利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工作措施》包括:优化规划建设手续办理、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鼓励居民 " 卖旧买新 "、构建 " 带押过户 " 高效联动、企业自主确定住房销售价格 5 项具体措施:

(一)优化规划建设手续办理。企业以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建设用地,并取得土地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的,可先行办理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办理已交清土地出让价款对应部分的预售许可等后续相关手续。

一是取得土地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的,可先行办理整宗土地的工程规划手续。

二是取得土地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的,即可按照分阶段施工许可政策办理基坑开挖施工许可手续;取得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后,可正常办理后续施工许可手续。

三是当建设进度满足预售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不超过已缴纳土地出让金部分的商品房预售手续,同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提高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无房职工租住住房提取额度,购买商品房的延长提取时限;扩大提取使用范围,既有自住住房加装或更新电梯的可以提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的可提取直接支付首付款。

1.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政策

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 90 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 120 万元。以上规定将单、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了 15 万、20 万。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上浮 20%,调整后,多子女家庭单、双缴存职工最高可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 108 万、144 万元。

2. 延长购买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申请时限

(1)哪些购房情形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哪些人可以提取?

可提取的购房类型包含西安市预售房、现房、再交易住房、行政区域内单位公房、西安市拆迁安置房。提取人员范围为购房产权人本人,以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直系亲属可依规办理提取业务。

(2)购房提取公积金的申请时限和次数有什么要求?

自购房合同签定(备案)之日或购房相关事项发生之日起十年内,可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手续,超期无法申请。

(3)办理购房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分两种情况:1、房产信息通过数据自动核验的,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2、房产信息未通过数据核验的,需根据房屋类型补充对应材料:

①商品房(含经适房、共有产权房):有效身份证件、已备案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

②现房、再交易住房(含法拍房):有效身份证件、购房合同(法院裁定文书)、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

③西安单位出售公房(集资建房):有效身份证原件、房改部门批复文件、审批通过的楼栋分户价格表、职工购房缴款凭证;

④西安市拆迁安置房:有效身份证原件、制式拆迁安置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购房缴款凭证;首次安置提取的,额外提供分房证明、财务费用结算表。

(4)非主购房人(合同第一顺位买受人)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什么材料?

①配偶提取的,需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子女、父母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曾经同户人员,公安部门依据户口登记信息、档案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房屋产权证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 租房提取公积金支持政策

(1)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西安公积金缴存职工及配偶,在西安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的,可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

(2)租房提取额度标准是多少?有额度上浮政策吗?

普通家庭每月提取额度不高于 2000 元;两类人群可享受 20% 额度上浮,一是家庭有 2 个及以上子女的多子女家庭;二是申请提取时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的新市民、青年人。

(3)租房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通过数据核验的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已婚职工婚姻未通过核验的需补充结婚证,多子女家庭需提供可证明 2 名及以上子女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同时按系统提示补充其他相关材料。

4. 老旧小区电梯改造公积金提取政策

(1)电梯提取政策有什么新调整?适用场景是什么?

政策拓宽了适用范围,从原本仅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增支持电梯更新场景。西安市城镇区域内自有自住住房,办理电梯加装或更新项目的,均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2)电梯提取的申请时限、提取人员范围是什么?

自电梯项目取得使用登记证之日起 5 年内可申请提取,提取人员为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3)办理电梯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①提取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②房产证明:商品房提供房产证或备案购房合同,单位公房提供房产证或房改批复文件、楼栋分户价格表(复印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有效);

③电梯项目使用登记证;

④电梯竣工验收备案表;

⑤个人支付电梯费用的发票或收据。

5. 二手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政策

(1)二手房直付首付提取政策适用人群和房屋要求?

西安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职工,贷款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住宅性质二手房的,主购房人(合同第一顺位买受人)及配偶可申请该业务。

(2)提取额度有什么限制?

主购房人与配偶合计提取的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所购二手房的首付款总金额。

(3)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是什么?

①前期准备: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已婚职工携带结婚证,以及购房相关资料,前往西安各二手房交易登记大厅,签订《存量房网签合同》《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协议需约定公积金支付首付相关条款);

②公积金提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已婚职工携带结婚证、已签订的资金监管协议、《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委托书》(见公积金中心网站 - 资料下载),前往公积金柜台办理提取业务。

(4)如何查询二手房首付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关注 "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板块,点击【购房首付款可用余额查询】,即可在线查询可提取额度。

(5)购房合同解除、交易取消需要怎么处理?

职工与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的,需按公积金中心要求,将已提取的公积金全额退回个人公积金账户;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凭公积金中心出具的退款凭证,方可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三)鼓励居民 " 卖旧买新 " 改善居住条件。一是落实好国家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二是发放专项补贴资金。

1.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 1 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具体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询主管税务部门。

2. 自政策发布日起(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购买前 1 年内出售本市二手住房的,可按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总价的 1% 申领专项补贴资金,单套最高不超过 2 万元,本次补贴统筹资金总额 5000 万元,按照 " 先申请、先审核、先拨付 " 的原则发放,资金使用完毕后政策即时终止。具体申领流程咨询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7639881。

例 1:市民小李在 2026 年 3 月 15 日(以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为准)在西安市高新区出售一套自有住房,2026 年 9 月 28 日(政策发布之后)在新城区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房总价款 160 万元,是否能申领补贴?

答:可以申领。小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政策有效期内、售房与新购房间隔时间在 1 年以内,符合专项补贴申领条件,按购房总价 1% 计算,可享受补贴 1.6 万元。

例 2:市民小张政策期间内购买了 2 套新建商品住房,过去一年内出售 1 套二手住房,可以申领两次购房补贴吗?

答:不可以。本次购房补贴的原则为 " 卖一套买一套 " 享受一次补贴,一个人出售多套二手住房后又购买多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每一次 " 卖旧买新 " 均可申领一次购房补贴;一个人出售 1 套二手住房后又购买 2 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只能申领一次购房补贴。

例 3:申请 " 卖旧买新 " 专项补贴的,二手住房出售人、新建商品住房购买人必须是同一人吗?

答:原出售二手住房房屋证载产权人必须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之一。如 : 市民小赵卖掉的二手住房,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产权人里必须有小赵。

(四)拓展 " 带押过户 " 业务范围。通过 " 资金监管 + 担保 " 方式,解决交易双方在不同银行贷款的 " 带押过户 " 办理难点问题。

构建房屋 " 带押过户 " 高效联动服务机制,是在我市已实现同银行 " 带押过户 " 业务基础上,采用 " 资金监管 + 担保 " 的服务模式,进一步拓展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公积金贷款情形下的二手房 " 带押过户 " 业务。打通买卖双方分属不同贷款银行的业务衔接壁垒,减轻群众二手房交易资金成本。该业务先期在西大街房产交易大厅开展试点工作,引入国有担保机构设立专属服务窗口,并依托我市二手房网签、资金监管平台,整合担保、银行等系统,将资金监管、保函出具、业务咨询等服务集中至交易大厅一站式办理。后续将逐步在全市各房产交易登记大厅全面推广落地。

(五)优化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房地产企业根据产品定位、市场行情,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前,在网签销售平台如实填报每套房子的价格,市区两级住建部门不干预企业自主定价,不再审核价格。

房地产企业必须在销售案场公示每套房屋的价格、销售方案、预售许可证等信息,保障购房人知情权,并接受行业监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常态化开展市场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来源 /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中国房地产报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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