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时代商业研究院

来源 | 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 | 实习生杨弘阳、实习生陈嘉雯、韩迅
编辑 | 韩迅
近日,荃银高科(300087.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收到《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安徽证监局认为,荃银高科 2024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所述违法行为。应敏杰、张琴、张庆一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因此,安徽证监局拟决定对荃银高科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对应敏杰、张琴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0 万元罚款;对张庆一给予警告,并处以 130 万元罚款。

张庆一首次出任荃银高科董秘的时间是 2019 年 1 月,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指定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指定张庆一代行董秘职责,代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此后,其于 2019 年 4 月正式担任董秘。
2026 年 6 月 9 日,因工作调整,张庆一辞去荃银高科副总经理、董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此次行政处罚中,张庆一被处以 130 万元罚款,几乎是其一年多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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