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0 月 12 日,丽丰控股有限公司(01125)发布盈利警告。根据集团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止年度的最新未经审核管理账目,预期本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亏损,将较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止年度约 4.194 亿港元的亏损增加不少于 40%。
公告称,亏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出售横琴创新方第二期的一幢住房大楼,以及撇减横琴创新方第二期的物业而产生亏损。
丽丰控股提示,公告所载资料为管理层根据现有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全年业绩仍在编制,有待审核委员会、董事会及独立核数师进一步审阅及评估。集团本年度经审核末期业绩预期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