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9 月 8 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本溪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员工违法犯罪行为、作废印章管理不到位被罚款 55 万元。
同时,时任中国农业银行本溪新华支行行长于兴海因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员工违法犯罪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时任中国农业银行本溪分行办公室员工关众因对作废印章管理不到位负直接责任,被警告;时任中国农业银行本溪分行办公室负责人李淇因对作废印章管理不到位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 本金罚决字〔2026〕1 号 | 1.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员工违法犯罪行为 2. 作废印章管理不到位 | 罚款 55 万元 | 本溪金融监管分局 |
| 2 | 于兴海(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新华支行行长) | 本金罚决字〔2026〕2 号 | 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员工违法犯罪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 | 警告 | |
| 3 | 关众(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办公室员工) | 本金罚决字〔2026〕3 号 | 对作废印章管理不到位负直接责任 | ||
| 4 | 李淇(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办公室负责人) | 本金罚决字〔2026〕4 号 | 对作废印章管理不到位负直接管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