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公告,2026 年 7 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明珠矿业所属的蕉园南沟尾矿库,进行了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明珠矿业蕉园南沟尾矿库现状总坝高超设计高 1m,河源市应急管理局作出 " 立即停止排尾 " 的现场处理决定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明珠矿业对上述问题于 2026 年 10 月 31 日前整改完毕。明珠矿业尾矿库已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起临时停止排尾,目前选矿生产线无法正常生产铁精粉,块矿、砂石正常生产。2026 年 8 月 14 日,明珠矿业按照尾矿库原设计单位提交的整改方案完成现场全部整改工作。明珠矿业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向河源市应急管理局报送了《蕉园南沟尾矿库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及复工复产申请》;2026 年 8 月 18 日下午,河源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赴明珠矿业蕉园南沟尾矿库现场检查整改情况。截至目前,明珠矿业尚未收到验收结果。本次尾矿库整改验收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待通过验收并收到恢复尾矿排放的批复后,明珠矿业将积极推动选矿生产线尽快恢复铁精粉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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