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9 月 3 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因高管人员任职管理不到位、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 75 万元。同时,时任该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付兴杰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警告;时任该行监事长单既春因高管人员任职管理不到位,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 机关 |
| 1 | 付兴杰(时任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 潍金罚决字〔2026〕18 号 | 贷款管理不到位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 |
| 2 | 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潍金罚决字〔2026〕19 号 | 高管人员任职管理不到位,以及贷款管理不到位 | 罚款 75 万元 | |
| 3 | 单既春(时任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 潍金罚决字〔2026〕20 号 | 高管人员任职管理不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