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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思网 2小时前

‌‌‌许家印一审无期:地产狂飙时代的刑事句号

出品|睿思网

2026 年 8 月 20 日,随着深圳中院的法槌落下,恒大这桩拖了近三年的地产风暴案,画上了第一道刑事句号。系列案件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宣判。

判决书很厚,数字很扎眼——恒大集团罚金 88.2 亿元,恒大地产罚金 70 亿元,许家印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一天宣判的还有 56 名涉案人员,刑期从一年十个月到十八年不等,覆盖了恒大体系从决策到执行的整条链条。

这不是一份普通的刑事判决书。它是一面镜子,照出了过去二十年间中国地产狂飙年代里,那些被默认、被美化、被集体视而不见的灰色操作,第一次在万亿级的民营房企层面,被司法机关逐条校准了刑事边界。

法院审理查明的犯罪时段集中在 2016 年至 2021 年——这恰恰是恒大从千亿规模冲刺万亿、登顶行业销售榜首的五年。它的高光扩张期,与系统性违法期完全重合。

恒大出事之后,很多人讨论过一个话题:一家企业的财务,到底能 " 做 " 到什么程度?

很长时间里,行业的共识是模糊的。调整一下结转节奏,优化一下负债科目,给资产估个更漂亮的价格——这些被统称为 " 会计处理技巧 "。大家默认的底线是:最多就是监管问询、行政罚款,不至于触碰刑法。

恒大的判决把这条模糊的底线,硬生生给拉直了。

证监会 2024 年 5 月的行政处罚,已经把事实摆得很清楚:仅 2019 至 2020 两年,恒大地产就虚增营业收入超过 5641 亿元, 2020 年虚增收入占当期披露营收的 78.54% ,对应虚增利润超 920 亿元。基于这份严重失真的财报,恒大在公开市场欺诈发行公司债券 208 亿元。

法院最终认定,恒大地产构成欺诈发行证券罪,恒大集团同时构成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等多项单位犯罪——当财务造假从 " 科目调节 " 升级成系统性虚构事实,再用假数据去市场上套钱的时候,性质就从行政违法滑向了刑事犯罪。本质上,就是证券欺诈。

这条线其实一直都在,只是过去很多人假装看不见。真实经营基础上的会计判断是一回事,无中生有虚构资产、隐瞒负债是另一回事。灰色地带之所以是灰色,不是因为它合法,而是因为它还没被翻出来清算。

恒大的案子,就是清算的开始。从 4 月 13 日开庭到 8 月 20 日宣判,四个月走完一审程序,许家印当庭认罪悔罪。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及集资参与人代表旁听了本次宣判。从行政罚单到刑事判决,这条路走得比很多人预想的要快。道理也简单:财报是企业的信用名片,不是可以随意涂抹的画布。靠造假堆出来的规模,塌起来只会更快。

恒大能做到万亿规模,靠的不是利润,是融资。

判决书里点了两条路径,每一条都值得所有做企业的人反复看。

一条是面向社会公众的自融。据公开披露信息,恒大财富平台累计非法募集资金约 921 亿元,覆盖十万余名普通投资者,打着刚性兑付的旗号,把社会公众的钱归集到企业体系里用。过去行业里有人把这种内部理财、员工跟投包装成 " 融资创新 ",但法律的定义从来没变过——未经合规程序,面向不特定公众承诺固定回报吸纳资金,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企业再缺钱,也不能把手伸向普通人的钱包。用老百姓的储蓄去赌企业的扩张,输了是公众买单,赢了是自己赚钱,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对。

另一条更隐蔽,也更致命:通过行贿手段取得金融机构控制权,联合内部人员违法套取信贷资金、保险资金。等于把持牌金融机构变成了企业的 " 内部提款机 ",所有的风控、监管全部绕开,把公众的金融资源直接转化成地产扩张的燃料。

正常的银企合作,是基于项目现金流的市场化授信。这种渗透式的套取,本质上是对金融秩序的破坏。风险不会凭空消失,它只是被藏起来了,等到藏不住的那一天,就是整个体系来买单。

过去地产圈有句话流传很广:" 现金流比利润重要,融资能力比现金流重要。" 很多企业把融资当成了终极目标,为了拿到钱什么手段都用,却忘了融资的基础是信用,代价是按期偿付的责任。靠骗、靠套、靠刚兑吸来的钱,拿得越容易,反噬的时候就越疼。

许家印个人的八项罪名里,职务侵占罪这一条,最值得所有民营企业的实控人好好掂量。

很多民营企业家脑子里有个根深蒂固的念头:企业是我一手做起来的,公司的钱就是我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想怎么转就怎么转。企业做到一定规模,股权架构绕几道弯,通过分红、关联交易、薪酬安排把钱倒出来,似乎成了 " 常规操作 "。

但法律从来没这么认过。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有独立的财产权,哪怕是控股股东,也不能随意侵占公司资产——更何况是有外部投资者、有公众债权人的上市公司。

许家印的操作路径很有代表性:先通过全链条财务造假把账面利润做大,再以分红的名义把公司财产转进个人口袋。企业的债务留在表内,个人的财富提前落袋。这种 " 公司风险社会化,个人财富私有化 " 的操作,最终撞上的就是职务侵占的红线。

这对所有实控人都是一个提醒:企业做得越大,掌舵人的权力越大,责任边界也就越清晰。你可以定战略,可以享受股权收益,但不能把公司当私人金库,更不能把风险甩给市场、把利益留给自己。权责对等不是一句空话,真到了法庭上,每一笔账都要算清楚。

对全案而言,法院的判决措辞极其严厉: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危害特别严重,应当依法严惩。这不是对某一项罪名的评价,是对恒大整个扩张模式的司法定性。

恒大最鼎盛的时候,全口径销售登顶行业第一,业务横跨地产、金融、文旅、汽车,上下游关联着几百万就业、上千万套住房。市场上长期有一种声音,叫 " 大而不能倒 " ——觉得体量足够大,监管就会投鼠忌器,最后总有人兜底。

这份判决,把这个幻觉彻底打碎了。

再大的企业,触犯了法律一样要追责。再有名的企业家,突破了底线一样要受制裁。规模不是免罪金牌,就业、税收、行业地位,都不是违法的挡箭牌。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判决不是只抓一两个核心人物就完事了。56 名涉案人员,从恒大地产前总裁甄立涛、前执行总裁柯鹏,到恒大财富前总经理杜亮,再到许家印的直系亲属许腾鹤、许智健,覆盖了从决策到执行的每一个关键环节。

这传递的信号很明确:企业违法不是某一个人的事,核心决策、关键执行的参与者,都要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过去那种 " 上面定调、下面执行就不用担责 " 的想法,该改改了。

判决书里有一个细节,值得单独拿出来说:退赔优先于罚金刑、没收财产刑执行。其中刑事退赔优先覆盖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受害人;购房业主的交付请求权,则在民生保障与破产清偿程序中处于优先顺位。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这是法律对公众财产权益的倾斜,也是一个清晰的信号:刑事处罚追责的是违法行为,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永远排在更前面。

当然,客观地讲,万亿级的债务敞口,不可能靠一份判决完全填平。资产处置、债务化解的路,还很长。这也反过来提醒所有市场参与者:高收益永远对应着高风险,对刚兑的迷信,最终往往要自己买单。

许家印的人生起落,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从白手起家到登顶首富,再到身陷囹圄,他的人生轨迹,刚好对应着中国地产行业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发展的全过程。这份判决的意义,远不止于给一个案件画上句号——它更像一座里程碑,宣告着那个靠杠杆扩张、靠财技腾挪、靠规则套利快速造富的年代,已经彻底翻篇了。

对所有还在市场里的企业和企业家来说,道理其实很朴素:经营要靠真实的现金流,融资要守合规的边界,掌权要敬畏法律的底线。商业的底色永远是诚信与责任,走得快不如走得稳,更不如走得远。

未来的商业竞争,终究要回到真实运营、合规经营和价值创造的本质上。

这是恒大案留给整个市场最深刻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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