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昨日晚间就上述报道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经公司核查,欧菲光与新菲光、新思考在业务、研发及经营上完全独立,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合规披露,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技术无偿转让。"
新菲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称 " 新菲光 ")成立于 2020 年,根据天眼查,由欧菲光实控人蔡荣军 100% 控股的深圳和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是新菲光最大股东,持有 31.286% 的股份;第二大股东宁波均胜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由上市公司均胜电子(600699.SH)100% 持股,持有新菲光 13.624% 的股份。
随着业务发展加速,新菲光近期开始走入大众视野。
约一个月前,有媒体报道称,新菲光已经进入了北美多个头部数据中心客户的供应链,今年预计会有关键客户实现量产。同时已经与国内多家头部通信硬件厂商建立合作,几家头部互联网平台也都在公司的重点突破名单中。
生意做大的同时,新菲光也引来争议。
近期,有消息称,有投资者举报欧菲光实控人蔡荣军通过新菲光及蔡荣军实控的另一家企业新思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新思考 ")进行利益输送。
举报指控的核心包括三方面:欧菲光为新菲光代工零部件,存在人为压低售价向实控人转移利润的行为;双方共用厂房设备但成本分摊不透明;上市公司近五年累计超 80 亿元的研发投入成果被体外公司无偿复用,上市公司承担研发亏损风险,成熟后的高景气业务利润由实控人体外企业获取。
该报道还提到,欧菲光 2025 年与新菲光、新思考等关联方的交易总额约 6.1 亿元,2026 年预计升至 11.56 亿元。
欧菲光在昨晚的公告中对上述指控逐条回应。
在与新菲光的关联交易方面,欧菲光披露了近三年交易明细,2023 年仅有一笔 123.48 万元的厂房出租交易,2024 年和 2025 年关联交易金额均为零,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
公告同时披露了关联交易往来余额,2023 年末与新菲光存在的应收账款 33.65 万元和其他应收款 1539.45 万元,主要系设备交易形成的款项,已于 2024 年度全部收回,此后双方不再存在任何往来余额。
公告明确表示,欧菲光未为新菲光生产或代工光模块光学组件、玻璃桥、精密结构件等产品,不存在人为压低零部件售价、向新菲光转移利润的行为。
厂房问题上,欧菲光表示,公司生产经营场地主要在南昌和合肥,新菲光生产基地在深圳光明区,新思考主要基地在浙江嘉善,各公司独立运营,不存在人员混同的情形,也不存在报道中所述新菲光共享基础设施却几乎不承担费用的情形。
在研发独立性方面,欧菲光的研发项目聚焦光学镜头模组、摄像模组封装、车载光学组件等自有业务方向,未涉及 WLG 晶圆级玻璃(一种用于光模块的精密光学材料)、高精度光学耦合等 CPO(共封装光学)核心工艺的研发。
公告称,三家公司的研发目标、技术路线、产品应用场景各不相同,研发体系独立运行,不存在互相通用、共享的研发技术及专利,亦不存在将成熟工艺无合理授权或技术转让费直接复用于新菲光产品的情况。
针对上述报道中提到的 " 新思考从欧菲光拆分 VCM 马达核心业务 ",公告称,新思考系收购而来,不存在从上市公司拆分的情况。
新思考成立于 2014 年,由思考电机(上海)有限公司设立,2016 年蔡振鹏收购了该公司 90.03% 股权,2021 年蔡荣军及其控制的深圳和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从蔡振鹏手中收购股权后成为控股股东。7 月 5 日,新思考向港交所二次递交招股书,重启港股上市进程。
欧菲光表示,公司与新思考的关联交易以向新思考采购马达产品为主,2025 年采购金额约 5.95 亿元。马达供应商通常由终端客户指定或预先认证,终端客户通过独立招标及竞标流程确定产品规格和定价要求,公司作为模组厂商并不影响价格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欧菲光的光通信相关布局正在提速。
公开信息显示,6 月 15 日,欧菲机器视觉技术(江西)有限公司挂牌;7 月 8 日,江西欧菲光学微纳器件有限公司成立,聚焦 CPO 光无源器件;8 月 6 日,欧菲光以 51% 股权控股中科岛晶,切入 TGV(玻璃通孔)基板先进封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