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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出行注意了!今起施行!

今天起

骑摩托出行的小伙伴们注意了

西安公安此前发布的

关于加强摩托车城市通行管理的通告

于今日(10 月 8 日)起施行

部分路段 22:00 至次日 6:00

禁止排量 400CC 及以上的摩托车通行

主要内容如下

↓↓↓

一、摩托车须依法注册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驾驶摩托车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合的驾驶证。驾乘摩托车须正确佩戴合格安全头盔。

二、驾驶摩托车须按照规定车道行驶,行经路口应当按照导向车道通行;严禁闯红灯、超速、逆行、随意变道、违规载人、乱停乱放;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非法改装摩托车,上路轰鸣疾驶;严禁组织、参与追逐竞驶等违法活动。

三、在设置禁止摩托车通行标志的城市高架桥、隧道等路段,禁止摩托车通行。东三环、西三环全段和南三环东段等城市快速路设置有主路、辅路的,摩托车应在辅路通行,禁止驶入主路;北三环全段和南三环中段、西段施行分车型限速管理,摩托车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四、对于群众投诉集中的灞河东路(东三环至河堤路段)、河堤路(金湾西路至鹿苑大道段)、欧亚大道(灞河东路至世博大道段)、太华北路(北二环至红旗东路段)、北辰大道(辛家庙立交至北三环段)、北关正街-未央路(自强东路至凤城十二路段)等路段,每日 22:00 至次日 6:00,禁止排量 400CC 及以上的摩托车通行。

在以上路段居住或工作,管控时段确需通行的,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

五、军警、消防、应急抢险(修)等执行公务的摩托车,不受管控措施限制。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发现非法改装、" 飙车炸街 "、追逐竞驶等违法行为,请拨打监督电话:029-122,照片、视频线索可发送至监督邮箱:XABCZJJD@163.com。

西安摩托车是否受限号影响?

据了解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也限号!

西安限行时间:

工作日 7:00 — 20:00。

限行区域: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

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限行规定:

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

星期一限行 1 和 6

星期二限行 2 和 7

星期三限行 3 和 8

星期四限行 4 和 9

星期五限行 5 和 0

来源 / 西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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