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全面加强预售管理 有序推进现房销售】财联社 9 月 24 日电,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了《本市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自 2026 年 9 月 24 日起施行。《实施意见》规定,2026 年 8 月 28 日起,新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首次登记后,编制现房销售方案,向房屋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申请现房销售备案。同时《实施意见》明确,所销售房屋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应无抵押、查封等情形。全面严格预售管理要求。《实施意见》明确,2026 年 8 月 28 日后,北京市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申请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还需出具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字盖章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同时,《实施意见》明确,新项目申请预售的,其预售资金将全额、全过程监管,且在项目联合验收后,方可解除资金监管。《实施意见》明确,2026 年 8 月 28 日后签订开发贷合同的商品住房项目,贷款银行单独提供开发贷的,贷款银行为主办银行;贷款银行组建银团提供贷款的,银团贷款牵头银行为主办银行。
财联社-深度
23分钟前
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全面加强预售管理 有序推进现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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