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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政策重要调整!

9 月 17 日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通知

内容如下

↓↓↓

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

为了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落实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结构,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通知如下:

一、支持装修自住住房提取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1 年(含)内新购自住住房或拥有自住住房满 15 年的,购房人(产权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 1 套住房装修费用。提取额度按不动产权证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1500 元,上限 20 万元。

二、支持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拥有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配偶每满 12 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1 套住房物业服务费。提取额度标准为建筑面积 90㎡(含)以下,每年不超过 3000 元;90㎡以上,每年不超过 4000 元

三、支持危旧房更新提取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符合危旧房更新条件的,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危旧房更新。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改造费用。

本通知自2026 年 9 月 20 日起施行。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 年 9 月 17 日

来源 /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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