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全文如下: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为保障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国防观念和防空应急准备意识,熟悉防空警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本市相关规定,定于 2026 年 9 月 19 日 ( 全民国防教育日 ) 试鸣防空警报。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6 年 9 月 19 日上午 10 时至 10 时 13 分。
二、警报试鸣范围及方式
全市范围的固定警报、人防车载警报统一鸣响警报信号;
通过电视、手机短信同步发布提示信息;
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利用多媒体警报报警设施同步示警。
三、警报试鸣信号
本次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依次鸣响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信号,每种警报信号的鸣放间隔为 2 分钟。
预先警报:鸣 36 秒,停 24 秒,反复 3 遍,时间为 3 分钟。
空袭警报:鸣 6 秒,停 6 秒,反复 15 遍,时间为 3 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为 3 分钟。
请全市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本市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2026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