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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4小时前

一家香港投资公司爆发兑付危机 香港警方称已以“诈骗”罪名拘捕一名本地男子

经济观察报 记者 老盈盈

近期,多名投资者在社交媒体上表示,他们此前投资了一家名为 "ZD GROUP" 的香港投资公司的港股 IPO(首次公开募股)打新产品,产品到期后出现逾期未兑付的情况。经济观察报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投资者投资金额涉及几十万港元到几千万港元不等。

据投资者反映,ZD GROUP 通过较高的佣金体系,吸引香港本土的家族办公室或保险人士成为其销售人员,进而吸引大批内地投资者进行投资。2025 年 8 月港交所《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下称《市场规定》)正式生效后,个人投资者中签难度增加,而 ZD GROUP 称其在港股新股国际配售业务中能获取较多的新股份额,在圈内小有名气,且在销售推介时亦称自己拥有香港证券、资管等牌照资质,因此吸引了不少投资者。

就 ZD GROUP 兑付逾期以及该机构的牌照资质等问题,经济观察报记者亦向香港证监会进行查询,香港证监会表示对个别公司不作评论,相关牌照资质可以登录官网查询。

此前,一些投资者已经向香港警方报警。9 月 2 日,香港警方回复经济观察报记者查询表示,截至 8 月 31 日,警方共接获 56 名投资者报案,案件列为 " 诈骗 ",现交由商业罪案调查科讹骗案调查组跟进。警方在 8 月 28 日以 " 诈骗 " 罪名拘捕一名 32 岁的香港本地男子,该名男子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 9 月中旬向警方报到。香港警方会继续积极调查该案件。

到期未兑付

一位广东的投资者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他于 2025 年 12 月底先后参与两笔港股 IPO 相关投资,第一笔投向一家 Web3.0 的上市公司,当时投入 200 万港元,锁定期为 3 个月,到期后尽管收益并不算高,但本金全额兑付了。第二笔投资的对象是一家科技公司,锁定期为 6 个月,投资金额为 100 万港元。该项目本来于 2026 年 7 月解禁,但到了约定时间,他发现投资款项迟迟未能完成结算,直至 8 月收到投资者资金兑付陷入停滞的消息。

上述投资人表示,他并不是与 ZD GROUP 签订的认购函,而是与一家名为 RENASCENCE GLOBAL CAPITAL SPC LIMITED(下称 "RGC SPC")的公司签订的协议。根据投资者提供的认购函,RGC SPC 是一家依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设立的独立资产组合公司。

认购函显示,投资完成全部退出时,由 RGC SPC 董事指定的主体先向投资人退回最终投资净值,并向投资者支付最终投资净值的 1.00 % 作为固定收益。在投资期限内,当此次投资在连续交易日的交易均价高于此次投资份额分配价(如有),视为投资者此次投资获得超额收益。在此次投资完成退出时,RGC SPC 将收取超额收益的 70.00%作为业绩报酬,超额收益的 30.00%分配至投资者。

RGC SPC 认购函并没有出现过 ZD GROUP,后者在股权关系上也和前者没有显示任何关系。但多名投资者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有一些投资者此前与一家名为 MS GLOBAL INVESTMENT LPF(下称 "MSL")私募基金签订的认购函,打款和回款账户本来都是 MSL,但在 2026 年 4 月,他们又签订了另一份协议,将打款和回款账户从 MSL 转到了 RGC SPC。记者在从香港公司注册处获取的 MSL 注册申请书中发现,MSL 是一家注册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的香港有限合伙基金,营业地址位于香港皇后大道中 168 号 1302,该基金的投资目标为通过投资于私募股权投资及其他资本市场工具(包括证券、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产品或衍生品)来实现长期资本增值,签名一栏签署的是 "HUANG RUI"。

上述多名投资人称,他们后来从产品销售人员处了解到,他们购买的产品实际上是一个名为黄瑞的人操盘的,黄瑞是 ZD GROUP 的创始人。亦有投资人表示,销售人员都非常相信黄瑞的能力。

根据多名投资人提供的信息,ZD GROUP 的产品分为几类:第一类,即类似上述投资者认购的产品,保证固定收益,锁定 3 个月的锚定投资或者 6 个月的基石投资(基石和锚定投资均为港股新股国际配售的重要环节);第二类,是项目标的上市当天可以退出,但是不保本;第三类,名叫 "IPO 锚定基金 Plus",锁定期 3 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 8%。在上述几类产品中,每类产品都会约定超额收益分成比例,第一类投资者获得超额收益的 30%,第二类投资者最高可获得超额收益的 80%,第三类投资者超额收益分成比例大多随投资净值规模浮动。上述多名投资人表示,事实上,他们的产品分别于 2026 年 5 月和 6 月到期,但那时候也已经出现逾期问题,一直拖到了 7 月。

据记者了解,有的投资者并未直接操作相关投资,而是将资金委托给朋友代为参与港股 IPO 打新项目。一位来自西部地区的投资者告诉记者,他就是经一位认识多年的朋友介绍,与朋友一起 " 拼单 " 投资的,但他本人始终没有见到任何书面材料。在整个过程中,该名投资者仅知道将要参与打新的股票名称,并未看到相关招股说明书等正式产品文件,对项目实际运作模式也并不了解,但在这种情况下就投资了几十万港元。

事实上,港股市场的个人投资者若想参与国际配售业务,门槛较高,需要每年进行专业投资者认证。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定,个人专业投资者是指持有港元 800 万(或等值外币)以上投资组合的个人。

为何未能兑付?

根据投资者向记者提供的信息,针对产品到期未能兑付事宜,ZD GROUP 委托了禤氏律师行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并由律师行于 7 月至 8 月向投资者发送了《关于基金近期情况及后续安排的说明》(下称《说明 1》)、《关于基金现况、公司管治优化及投资者沟通安排之正式说明》(下称《说明 2》)及《有关 RGC 基金工作进度报告》(下称《报告》)等文件。

《说明 2》中指出,RGC SPC 基金目前仍在持续运作。记者从《说明 1》中看到,该基金管理人表示,此次兑付延后并非主要源于基金经营不善、底层项目失败或者基金资产大面积亏损,而是与经营因素以外的持续性外部事件直接相关:一年以来,基金的管理人团队及员工持续遭遇外部人员毫无底线的恶意滋扰,造谣者曾以举报基金及基金高管为手段实施敲诈勒索,未果后,继而以基金高管的个人隐私及家人人身安全为威胁,再次实施敲诈勒索;目前,造谣者已因上述行为被司法机关依法追诉,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记者注意到,举报者在举报函中提到,"ZD 团队正筹备‘保底 IPO 基金’,相关项目计划采用‘全包盘’的模式操作,即包揽全部流通股,投资人只有可以进入 ZD 的基金才有可能参与打新 "。

2025 年 8 月,港交所《市场规定》正式生效,新规允许新上市申请人选用机制 A 或机制 B 作为首次公开招股发售的分配机制。选择机制 B 的发行人,事先须选定一个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比例,下限为发售股份的 10%,上限为 60%,且无回拨机制。在某种程度上,这一机制加剧了个人投资者的中签难度。多位投资者告诉记者,ZD GROUP 在港股新股国际配售业务中能获取比较多的新股份额,在圈内小有名气,这也是投资者愿意向其投资上百万港元乃至上千万港元的原因。

《说明 1》中指出,在举报信之后,基金及管理人团队 " 又遭遇新一轮匿名造谣及来路不明的负面网络信息 "。受上述事件影响,与该基金有业务关系的金融机构基于审慎原则,对基金及相关资金往来增加了核查,部分账户、资金汇划及合作机构付款流程相应受到每日最高金额限制或者延长。原本可以按照正常经营节奏回收和兑付的资金,需要增加审核、说明和确认程序,由此形成了 " 基金仍有相应资产和应收权益,然而部分资金暂时不能按原计划转化为可兑付现金 " 的阶段性流动性困难,并直接影响了原有的兑付安排。

对于投资人最为关心的 " 基金现在是否仍有资产、资产能否回收,以及是否具备兑付基础等 " 问题,基金管理人在《说明 1》中强调,基金目前仍持有或者享有相应的底层资产与投资权益,尚未发现因投资管理不善导致底层资产重大亏损的情形;当前的主要困难,在于资产价值与实时现金之间存在时间差:基金投资资产具有价值和回收基础,但受账户审核、资金汇划限制、项目回款周期及处置程序等影响,尚不能立即转化为足额可兑付现金,因而暂时未能接受和完成所有赎回申请。

上述《报告》则指出,禤氏律师行已接获香港警方就该事项的查询,并已安排与警方会面。RGC SPC 及律师行会全面配合警方及任何监管机构的查询,并提供所需的资料及文件。就目前情况而言,配合警方处理是推动事情向前的关键。此外,RGC SPC 已委聘独立法证调查机构,就基金的底层资产及相关记录进行核查,并于 2026 年 7 月委任两名独立董事,以完全独立的立场审视基金事务。

关于 ZD GROUP

上述 " 拼单 " 的投资者向记者表示,其朋友称该投资项目是通过一家香港家族办公室牵线的。此外,不少投资者反映,其相关投资是通过香港海盈证券有限公司(下称 " 海盈证券 ")、香港的保险公司团队购买的 ZD GROUP 产品。

根据投资者反映和其提供的 ZD GROUP 渠道佣金汇总材料,相关销售渠道的佣金比例非常高,而且该项销售佣金是在投资者的超额收益中扣除的。多位投资者表示,当所投资的 IPO 项目股价表现不错可以获得超额收益时,他们根本无法获取认购函中约定的 30% 超额收益,一般投资者收取的超额收益在 15% 至 20% 之间。近期他们才了解到,之所以超额收益获取比例不高,是因为上述销售渠道还会在投资者的超额收益中进行抽成。也正是因为如此高的销售佣金,才让不少在内地拥有高净值客户资源的香港家族办公室或者保险团队,积极招揽内地投资者参与其中。

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ZD GROUP 成立于 2018 年,业务从家族办公室起家,后自称发展成为拥有基金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集团,在内地 9 个城市设立分支机构,除了 IPO 打新产品外,还有策略型基金、股权项目、资管计划等产品。

根据公开资料,记者注意到,ZD GROUP 的创始人黄瑞近年来活跃在各种活动、论坛上,包括相关中国家族办公室峰会、全球资产配置峰会等,并在活动上对公司进行推介,同时亦与不同的家族办公室达成战略合作。

据投资人反映,在销售人员向他们推介产品时,也向他们提供了一份关于 ZD GROUP 牌照与资质的资料。记者从资料中看到,ZD GROUP 表示润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其旗下的资产管理公司,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 1、4、9 号牌照。记者亦注意到,润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 MSL 的 " 投资经理和负责人 ",曾在上述提及的 MSL 注册申请书中出现。此外,ZD GROUP 还表示,海盈证券是其旗下的香港证券公司,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 1、4、9 号牌照。

不过,海盈证券近期发出澄清公告称,公司从未与 ZD Global/ZD 系基金、MSL、RGC SPC 等任何实体存在任何形式的业务合作、产品代销、账户托管或资金往来;任何以该等实体名义声称与公司有关联的陈述,均为虚假资讯;公司亦从未将该等实体旗下任何基金纳入公司产品清单,亦无任何持牌代表或职员进行相关推介或销售。

8 月 31 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海盈证券官方电话,该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公司旗下只有港股、美股等股票交易业务,而基金产品并未上市面向投资者,更未与任何保险公司合作。该人士同时表示,ZD GROUP 创始人黄瑞的确为海盈证券的投资股东,但并未参与海盈证券的日常经营管理。

目前,香港警方正对此事进行调查。针对投资者跨境资金的追索问题,广东瑞轩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彦生对记者表示,跨司法辖区的资金追索是比较困难的,内地投资者对此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而作为委托投资的情况,则更为复杂,还要结合委托当时的情况来分析,如果委托投资之间没有合同完整载明投资去向、投资方式,内地法院有可能判决委托投资合同无效,受托人需要承担返还资金的义务。

许彦生同时称,如果受托人确实是完整准确将投资去向、方式及过程均告知了投资者,那么委托合同关系有可能被认定有效。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只能向 ZD GROUP 集团及 RGC SPC 进行追索。另外,在香港追索资金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等待香港警方遵循刑事案件追查,另一种可以通过香港民事诉讼程序向收款的银行账户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所收取的款项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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