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 日盘后,傲农生物(603363.SH,股价 3.06 元,市值 83.57 亿元)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目前福建证监局已调查完毕,拟对公司罚款 250 万元,对其他责任人罚款 20 万元至 140 万元。
未及时披露诉讼仲裁与关联交易
傲农生物主营业务涵盖饲料、养猪、食品等产业,形成了覆盖 " 猪 " 全产业链的业务布局,构建了 " 以饲料为主体,以养猪和食品为两翼 " 的一体两翼产业格局。作为一家福建企业,也有媒体称之为 " 福建猪王 "。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傲农生物涉嫌两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其一是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
2024 年 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2 月 7 日期间,公司多次披露新增诉讼、仲裁,但其中的多笔诉讼、仲裁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每批次涉及金额均上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在 22% 以上。
其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26 日,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江西益昕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傲农食品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销售及采购交易,合计金额较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较高,公司迟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才披露其中部分关联交易。
福建证监局认为,傲农生物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关联交易的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
同时,吴有林(2015 年 8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5 年 1 月 23 日起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彭江(2024 年 1 月 8 日起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明城(2025 年 1 月 23 日起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杨州(2024 年 1 月 8 日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5 年 1 月 23 日起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相关当事人分别被认定为相关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当事人存在认错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结合当事人存在认错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福建证监局拟决定:
对傲农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
对吴有林给予警告,并处以 140 万元罚款;
对彭江给予警告,并处以 105 万元罚款;
对苏明城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对杨州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
相关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最终结果以其后续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对于本次处罚的影响,傲农生物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判断本次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傲农生物还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系 2025 年 3 月 26 日及以前发生,公司已自查自纠并已整改完毕。
上市公司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表示将深刻反思,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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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