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8 月 14 日讯,近日,红河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河中心支公司、建水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河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农业保险条款。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红河金融监管分局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河中心支公司罚款 22 万元;对责任人胡美仙警告并罚款 4 万元。
此外,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水支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款 12 万元;李建华、普婉滢分别被警告并罚款 4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