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韩国金融圈消息,韩国金融委员会为抑制个股杠杆产品投资过热而出台的基础保证金新规已于今日起正式实施。
韩国金融委员会此前计划于八月施行该新规,但鉴于韩国股市波动巨大,委员会于 7 月 24 日宣布将落地时间提前到 7 月 31 日。
此前,投资者账户内持有的股票、ETF 和债券等替代有价证券,最高可按其市场价值的 70% 计入基本保证金。但今后此类金融产品将被排除在外,仅账户内持有的现金才会被认定为保证金。
这意味着,即便投资者证券账户持有价值数千万韩元的股票或 ETF,只要其现金少于 3000 万韩元,就无法新建仓购买单只个股杠杆 ETF。
此外,基本保证金必须在整个投资过程中持续达标。例如,投资者存入 3000 万韩元现金后,买入价值 2000 万韩元的个股杠杆 ETF;若拟继续新增申购,加仓当时账户现金仍须维持 3000 万韩元,已持仓盈亏不直接抵扣门槛。
不过,无论是否满足基本保证金要求,投资者均可随时抛售已持有的单只个股杠杆产品。
出售股票或 ETF 所得资金被认定为基本保证金的时间节点也同样进行了调整。
此前,出售替代有价证券的所得资金会被立即视为等同于现金。但今后,只有在出售完成后的两个交易日(T+2,即资金实际到账日),该笔资金才会被计入基本保证金。
金融监管当局希望通过这一举措,减少投资者在卖出 ETF 后立即再买入的超短线和高换手率交易,并缓解投资资金过度集中于三星电子、SK 海力士等特定个股的现象。
配套举措持续加码
监管部门还在推进多项后续监管举措:如拟出台投资限额制度,限制个股杠杆产品在投资者个人全部金融投资资产中的占比。有媒体指出,目前的讨论方案是将该占比上限设定为 20% 左右。
其余正在研讨的举措有:对频繁过度交易个股杠杆产品的投资者征收额外交易成本;在实际投资前强制投资者进行模拟交易;将 ETF 最低交易单位由 1 份上调至 20 份的政策变动提前落地(该方案原计划于 11 月推行)等。
业内指出,韩国金融投资业界亦在推进市场稳定配套举措。
资管机构计划将以往集中于收盘前夕执行的再平衡调仓分散至多个交易时段开展,以此降低操作对标的个股股价带来的冲击。
与此同时,流动性提供商拟管控自身做市交易规模,并进一步强化 ETF 市价与基金净资产价值的折溢价管控。也就是说,通过适度约束交易力度,避免 ETF 二级市场价格大幅偏离基金真实价值。
流动性提供商多由券商担任,通过持续双向挂单充当投资者的交易对手,保障 ETF 二级市场随时可成交;若交易规模过大、单向操作激进,则容易放大价格波动、拉大 ETF 市价与净值之间的折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