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范辉
7 月 23 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存在两项违法行为,被监管处以 485 万元罚款。与此同时,该行互联网金融部、小微零售部等 4 名相关负责人同步收到个人行政处罚。

同时,该行互联网金融部朱某峰、小微零售部陈某红、法律合规部王某及国际业务部卢某华 4 名工作人员,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及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分别被处以 2.75 万元、1 万元、2.75 万元及 3.75 万元个人罚款,公示处罚信息保存期限长达五年。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初创于 1987 年,起源于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义乌,2006 年成功由城市信用社改建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过 30 余年的发展 , 目前共设有分行 ( 管理部 ) 15 家,并发起设立了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 7 家村镇银行 , 机构遍布全国 9 省 ( 直辖市 ) ,已发展为一家资产总额超 3600 亿元、营业网点 270 余家、员工 7000 余名。
业绩方面,2025 年稠州银行资产总额达 3958.16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18.14 亿元,同比增长 6.54%,净利润 15.97 亿元,同比增长 2.05%。2026 年上半年,该行资产总额超 3660 亿元,实现净利润 9.63 亿元,增幅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