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这是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的第四次目录调整。新版目录共收录药品 794 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476 种、中成药 318 种;新增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68 种、新增中成药 48 种,并纳入了 16 种创新药(涉及 4 种国产Ⅰ类新药)以及多款慢病和儿童用药。
多位受访行业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本轮调整最本质的变化在于遴选理念的转向——由过去的 " 控费保基本 " 逐步升级为 " 临床必需、上下衔接 "。新版目录不再是孤立的品种增减,而是正与医保目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顶层制度深度协同,通过医联体和医共体的整体配备考核,从根本上打通大医院与基层的用药断层。
随着这一核心用药 " 基本盘 " 的重新划定,国内公立医疗机构的处方结构与数千亿规模的临床用药市场正迎来结构性调整。这不仅为传统药企,更为儿童药、创新药企业打开了基层医疗市场的新空间,也对企业的医保对接、医院采购等系统性落地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八年后首次调整,新版目录加了哪些药?
时隔八年再次调整,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首先带来的是目录规模和药品结构的系统性优化。
新版目录共收载药品 794 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476 种、中成药 318 种。相较 2018 年版,本轮调整新增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68 种、新增中成药 48 种,并对部分既有品种进行了优化调整。整体用药结构更加贴近当前临床诊疗需求,也折射出我国疾病谱和临床用药需求的新变化。
从新增品种构成来看,本轮调整更加突出慢性病和常见病用药保障。在新增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糖尿病用药新增 5 种、高血压用药新增 4 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用药新增 7 种、消化系统疾病用药新增 8 种。这些重点补充的慢病治疗药物,不仅丰富了基层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选择,也有助于加强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用药衔接,提升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水平。
创新药纳入力度明显提升,则成为本轮目录调整最受行业关注的变化之一。本次共有 16 种创新药纳入新版目录,其中涉及 4 种国产Ⅰ类新药。这一较大规模的创新药准入,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国家基本药物长期以经典老药为主的传统印象,也释放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更加注重临床价值、推动创新成果向基层医疗体系转化的积极信号。
儿童用药保障则成为此次调整的另一大亮点。新版目录新增儿童适宜药品 31 种,其中儿童专用药品 5 种;具有明确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增加至 317 种,其中儿童专用药品 22 种。同时,适宜儿童使用的剂型规格增至 905 个,涵盖颗粒剂、口服溶液剂、混悬剂等多种儿童适宜剂型,有助于缓解长期以来儿童 " 用药靠掰、剂量靠猜 " 等临床痛点,进一步提升儿童用药可及性。
国家卫生健康委介绍,经初步测算,新版目录药品使用量约占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配备药品使用量的 71%。下一步,将持续推动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优先使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使用能力,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让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能够使用与大医院相衔接的治疗药物。
让基层和大医院用上一样的药
在新版目录调整中,相比于单纯的品种数量增减,更值得关注的是本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所释放出的制度信号。作为我国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不仅是一份药品清单,而是贯穿药品遴选、采购、配备、使用等多个环节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推进分级诊疗、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
" 本轮目录调整最大的变化,并不是新增了 109 个品种,而是目录遴选理念发生了变化。" 安徽省医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谷先锋在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与 2018 年版相比,新版目录正由过去更加注重 " 保基本、控费用 ",逐步转向更加突出 " 临床必需、上下衔接 ",更加注重药品临床使用价值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
"" 新增的 109 个基药品种,大多是在临床中使用广泛、医生认可度较高、循证医学证据较为充分的品种。" 中国医药健康发展促进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盛世康来中药营销策划公司董事长申勇在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本轮目录调整更加突出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有助于让更多常见病、多发病患者获得更加规范、优质的药物治疗。
这种理念变化,在目录调整中已有充分体现。此次新增品种更加聚焦慢性病、常见病和儿童等重点领域,创新药实现较大规模纳入,儿童适宜药品及剂型持续扩容,均体现出目录遴选正由满足基本用药保障,逐步向提升临床诊疗能力和患者获益延伸。谷先锋认为,新增的慢病治疗药物有助于填补基层医疗机构部分用药空白,提升基层慢病管理能力;儿童用药保障持续加强,则将进一步改善儿童药品可及性,并为儿童药研发创新提供更加稳定的临床应用场景。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非孤立调整,而是正在与医保目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制度形成更加紧密的协同关系。
南京循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新峰向财联社记者表示,与每年动态调整、主要解决患者支付问题的国家医保目录相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更新周期相对较长,更强调基层医疗机构长期稳定配备和使用药品,两者在制度定位上形成互补。未来,基本药物管理更有可能围绕医联体、医共体整体药品配备和使用开展综合管理,而不是简单考核单个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从而加强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用药衔接。
事实上,近年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不断扩围,集采药品持续向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延伸,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更首次提出以紧密型医共体为单位统一报量,多项改革正在推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郭新峰认为,新版目录进一步体现了与国家集采制度的衔接思路,将有助于推动基本药物目录、医保目录和集采制度协同发力,更好满足基层群众用药需求。
除了制度之间的协同,新版目录的价值还体现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上。申勇表示,随着新版目录正式实施,地方层面预计还将围绕药品配备、配送、临床使用等方面完善配套措施。伴随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更加丰富,合理用药培训、临床诊疗指南推广等配套工作也将同步推进,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由 " 有药可配 " 向 " 有药会用 " 转变,持续提升基层诊疗服务能力。
16 款创新药首次大规模入围 企业如何分享基药扩容红利?
新版目录发布的另一面,是医药产业迎来的新发展机遇。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本轮目录新增 109 个品种,创新药、慢病治疗药物、儿童用药以及部分中成药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意味着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正更加突出临床价值导向,这也为相关企业打开了基层医疗市场新的发展空间。
其中,创新药首次实现较大规模纳入,被视为本轮调整最受市场关注的变化之一。以备受关注的 GLP-1 受体激动剂司美格鲁肽为例,其此次正式进入新版目录,不仅体现出 GLP-1 类药物在糖尿病规范化治疗中的临床价值获得进一步认可,也释放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更加注重慢性病长期管理和创新成果转化的积极信号。
谷先锋表示,本次共有 16 种创新药纳入新版目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家基本药物长期以经典老药为主的传统印象,让更多患者有机会在基层医疗机构获得创新药治疗,也有助于推动创新成果加快向临床应用转化,增强企业持续创新动力。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持续完善创新药支持政策体系。从药品审评审批持续提速,到国家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再到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陆续出台,创新药商业化路径不断拓宽。此次创新药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也意味着创新药在完成 " 获批上市 "" 进入医保 " 之后,又增加了 " 进入基层医疗机构 " 这一重要应用场景,基层医疗市场有望成为创新药商业化的新增长点。
除创新药外,本轮目录新增的中成药和儿科药同样受到产业关注。申勇认为,本轮新增 109 个品种将为相关企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特别是新增中成药涉及盘龙药业(002864.SZ)、济川药业(600566.SH)、以岭药业(002603.SZ)、天士力(600535.SH)等多家上市公司,覆盖骨科、儿科、精神心理、妇科等多个临床需求较大的领域,既能够更好满足患者多元化用药需求,也将为相关企业拓展基层医疗市场提供新的增长空间。
与此同时,本轮目录调整也释放出更加重视临床价值和患者用药便利性的信号。郭新峰认为,随着我国创新药研发不断提速,未来具有明确临床价值的新剂型产品,以及填补临床空白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有望成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持续优化的重要方向;与此同时,儿科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等,也将持续受益于基层医疗市场扩容和 " 三医协同 " 改革深化。
不过,多位业内人士也提醒,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不意味着企业能够立即实现市场放量。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解决的是医疗机构 " 配什么药 "" 基层能否配得到药 " 的问题,而产品最终能否形成市场增量,仍取决于医保支付、医院采购、临床使用习惯、供应保障以及地方配套政策落实等多个因素。
展望未来,随着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正式进入新的调整周期,目录动态优化机制也有望不断完善。申勇建议,未来目录仍应坚持面向常见病、多发病和基层医疗需求,持续优化目录结构,适度扩大覆盖范围,并结合临床实际,关注部分临床价值突出的药品纳入目录的可行性,更好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谷先锋建议,未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可进一步完善以临床使用价值为导向的遴选机制,将药物经济学评价更好地融入目录调整;同时,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与医保基金支付政策的联动,综合临床需求、预计使用量及企业报价等因素优化目录遴选机制,在保障群众用药需求的同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此外,可适当扩大中药创新药纳入比例,持续增强我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竞争力。
郭新峰则认为,未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进一步融入医保支付、集中带量采购等改革体系,推动形成更加成熟的 " 三医协同 " 机制。同时,创新药、新剂型以及更多填补临床空白的药品,有望成为下一轮目录优化的重要方向,持续提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临床诊疗、基层医疗和医药创新发展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