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 IPO 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蒋向、琚世尧,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风华股份主营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同步布局小动力、小型储能锂离子电池及钠离子电池业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完整打通电芯制造、电池封装全产业链,具备电池一体化生产制造能力,且已入选工信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公司产品应用场景覆盖多元领域:消费电子领域包括手机、POS 终端、平板电脑、移动电源、笔记本电脑等设备;同时产品可适配电动工具、车辆启停电源、便携式储能设备等小动力、小型储能类等相关应用领域。2025 年,公司手机电池实现销量 0.97 亿只。
据招股书,2023 年 -2025 年,风华股份实现营收分别为 12.41 亿元、12.89 亿元、12.43 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993.97 万元、4225.19 万元、6305.8 万元。


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认定依据如下:电子集团持有公司 65.91% 股份,广晟集团持有电子集团 100% 股权,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广晟集团 90% 股权。
综上所述,广东省人民政府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并能够实际控制支配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为公司的最终控制方,因此,广东省人民政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资料显示,刘会冲,男,汉族,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8 年 7 月至 1992 年 6 月,历任广东省肇庆市风华电子厂片式电容车间副主任、主任;1992 年 6 月至 1993 年 4 月,任广东省肇庆风华电子厂研究发展部副部长;1993 年 4 月至 1994 年 7 月,任广东省肇庆风华电子厂电子材料车间主任; 1994 年 7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广东肇庆风华电子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和广东肇庆风华电子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2002 年 4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5 年 12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风华锂电总经理;2013 年 3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风华锂电总经理;2019 年 2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风华股份总经理;2022 年 11 月至 2026 年 3 月,任风华股份董事长并履行总经理职责;2026 年 3 月至今,任风华股份董事长;2026 年 4 月至今,任风华股份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