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月 19 日,浙商证券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两份议案,一是修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二是优化公司 OCI 账户规模上限。

与行业一致,薪酬追索扣回机制覆盖离退人员
据修订后的薪酬管理制度,浙商证券薪酬管理制度调整有三方面看点,包括绩效薪酬占比、递延支付、薪酬追索扣回机制覆盖离退人员等。
一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
上述占比属近期券商修订较高标准,部分券商该比例为 50%。
二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绩效薪酬的 40% 以上应当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不少于 3 年,延期支付薪酬的发放应当遵循等分原则。
三是公司建立严格的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未能勤勉尽责的,对发生违法违规、导致公司有过度风险敞口或出现其他不符合支付要求情形的,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经济问责,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津贴、中长期激励收入等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等方式。追索扣回同样适用于已离职和退休人员。
券商本轮集中修订薪酬制度,与两月前即 4 月 17 日中证协发布新版券商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有关,考核机制突出长周期、多维度特征,严格落实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全面健全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优化 OCI 规模上限剑指高股息资产
浙商证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优化 OCI 账户规模上限议案,引发关注。
通常看来,OCI(其他综合收益)账户是金融机构应对市场波动的 " 减震器 ",但它并非毫无门槛。根据会计准则,只有那些 " 非交易性 " 且以长期持有为目的的权益资产,才能被指定划入该科目。
一旦资产被划入 OCI,其公允价值的涨跌将不再直接计入当期利润表,从而有效隔离了短期股价剧烈波动对账面利润的冲击。与此同时,这些资产产生的分红收益依然会稳稳计入当期收益,为公司带来真实的现金流和利润贡献。
针对此次规模上限的优化,一位券商非银首席分析师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浙商证券此举或是为了扩大不受短期市场波动影响的投资规模,这反映出公司对高股息资产可能存在增量配置需求,意在通过获取稳定的分红收益来穿越市场周期。
大券商去年 OCI 资产增五成
华泰证券金融研究组联席负责人沈娟在研报中指出,大型券商 2025 年权益 OCI(含股票 OCI 和永续债等)普遍提升,合计 4836 亿元,较年初增 50%,在金融投资中的占比增加,投资收益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OCI 股息收益提升业绩稳定性。
除招商证券外,其他 8 家大券商的权益 OCI 规模均有提升,华泰证券、中信建投增速较高。中信证券以 1237 亿元的规模稳居第一位,同时保持较高增速,较年初增 36%。
大券商中,已披露权益 OCI 结构的银河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中金公司,股票 OCI 规模分别为 166 亿元、155 亿元、96 亿元、76 亿元、62 亿元,较年初增 21%、15%、114%、738%、18%。
整体看,大券商权益 OCI 在金融投资中的比例普遍有所提升,投资收益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