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6 月 8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剑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上述机构的违法违规事实为:汽车金融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分局对浦发银行长春分行合计罚款 170 万元,对浦发银行长春一汽支行合计罚款 60 万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郑权、马岩、赵春光给予警告;对刘富宏、修辰罡、王德强、柳杨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 25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