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5 月 26 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发布罚单,剑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及其两名员工。
罚单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反金融统计、支付结算、国库、征信、反洗钱、金融科技业务管理有关规定。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对该分行作出警告,并处罚款合计 1803200 元。
李某作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运营管理部的时任负责人,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违反支付结算管理有关规定的相关行为负有责任。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对李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 66500 元。
张某玲作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个人金融部的时任负责人,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违反征信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相关行为负有责任。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对张某玲作出处罚款 10000 元。
上述处罚决定的作出机关均为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均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公示期限均为 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