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5 月 18 日,融信 ( 福建 )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拟于 5 月 20 日召开 "H20 融信 1"、"H20 融信 3"、"H21 融信 1"、"H21 融信 3" 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一:关于豁免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通知时间等要求的议案;议案二:关于调整宽限期安排的议案。
议案二内容显示,除上述债券此前持有人会议决议给予发行人的宽限期外,额外给予发行人自原宽限期届满次日起(含当日)60 个工作日的延长宽限期,原宽限期和延长宽限期内《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违约事件不触发违约。
上述债券持有人同意,发行人将于所有存续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 1 及议案 2 并全部获得表决通过后的第 20 个交易日(简称 " 提前偿付日 "),分别向每个同意账户兑付并注销其持有的各期债券同意张数的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