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审核,王 * 波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七条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不予核准王 * 波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据查,《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保险公司董监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诚实信用的品行、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具有履行职务必需的知识、经验与能力,并具备在中国境内正常履行职务必需的时间和条件;具有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需的独立性。
和谐健康保险成立于 2006 年 1 月,董事长为赵建新。公司是经批准设立的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福佳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大股东,持股 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