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正忙,近日,宁河区多名村民却接连遭遇电瓶被盗,没了电瓶春耕农具、出行车辆全部 " 罢工 ",这可急坏了村民们……电瓶被盗车辆涵盖小型卡车、电动三轮车、农用机械等,这些车辆均停放在院落外侧,无人看管。
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在凌晨无人看管之际,分工协作实施盗窃:张某负责用钳子、螺丝刀撬开车辆,盗取电瓶;李某则负责将被盗电瓶搬运至车内,随后将电瓶销赃至废品收购站。二人累计盗窃电瓶 33 块,经鉴定总价值 10000 余元,销赃后获利 3000 余元,所得钱款均被二人用于个人挥霍。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侦查,成功抓获张某、李某,追回全部被盗电瓶并依法返还给各受害人。随后,张某、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起诉至宁河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张某、李某系共同犯罪;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张某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李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宁河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记者 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