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 1 月 20 日讯 今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专项担保计划额度 5000 亿元,分两年实施。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贷款可享受本专项担保计划支持,具体包括用于支持购买设备及原材料、技术改造、中小企业数智化改造 ( 含购买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 、改扩建厂房、店面装修、经营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用于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绿色、数字、零售等消费领域场景拓展和升级改造的中长期贷款。其中,中小微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包括: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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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小时前
财政部等四部门: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 额度 500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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