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集团消息,《国铁集团铁路货物运输规程》今天(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规程进一步明确了承运人、托运人等铁路货物运输各方权责关系,对既有铁路货物运输制度办法进行了修订,将 " 承运人确定重量 " 改为 " 谁装车谁确定重量,承运人有权复核 ";将超过运到期限的违约金由 " 向收货人赔偿 " 改为 " 向托运人赔偿 ";将托运人向承运人提出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有效期由 180 天改为三年;将对易腐等时效性强的货物容许运到期限由须大于货物运到期限 3 天改为 2 天。
36氪
16分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