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板材厂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财联社 8 月 2 日电,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 2 日公布了内蒙古包钢板材厂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该事故发生于 2026 年 1 月 18 日,造成 10 人遇难、84 人受伤。经调查认定,该事故为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 62 名相关人员追责问责。1 月 18 日 15 时 01 分许,包头市昆都仑区内蒙古包钢板材厂发生爆炸。经调查认定,爆炸的直接原因是 1 号球罐在运行时长期受到介质腐蚀、局部应力与交变载荷的耦合作用,球罐内壁发生不可逆的 " 碱应力腐蚀开裂 + 腐蚀疲劳 " 复合损伤,损伤持续累积直至穿透壁厚,在下环焊缝北侧出现饱和水泄漏。其后未采取有效现场处置措施,约 1.5 小时后压力超过了含缺陷容器的极限承载能力,泄漏处附近焊缝沿环向发生整圈快速撕裂,球罐迅速解体,引发罐内大量饱和水瞬间闪蒸、爆炸。事故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迅速作出安排,全力组织搜救。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派员赴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工作。现场救援累计投入 1300 余人、应急和救护车辆 70 余辆,全力开展现场搜救工作。报告指出了事故发生单位包钢板材厂、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事故相关单位北京京诚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鞍山华信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包头分院,以及监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告介绍,因涉嫌犯罪,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已批准逮捕板材厂 7 名人员。同时,建议对事故相关 6 名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对包钢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事故相关单位,包头市和昆都仑区两级党委、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厅、国资委有关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报告称,对包钢钢联、京诚科林、鞍山华信、包头特检院等 4 家单位给予行政处罚;昆都仑区党委、政府分别向包头市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包头市党委、政府和包钢集团分别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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