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10 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指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 单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 100 万元,双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 120 万元。2.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 35 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的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 20 万元;购买现房的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 10 万元。同时符合以上多种情形的,上浮额度可累加计算,累加后最高额度不超过 185 万元。3. 高层次人才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 200 万元。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多子女家庭或购买高品质住宅、现房的缴存人家庭,相应核减住房套数。执行核减政策后在本地无住房或仅有 1 套住房,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执行首套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