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6 月 16 日,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王海波、冉然成为新任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出现变动。
据公告内容,当日控股股东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告知公司,其上层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出现调整。王海波、冉然签署了共同控制和展中达的一致行动协议。与此同时,和展中达的四家股东天津纳晟、上海进德、宁波绿信、北京星诺嘉也同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各方约定在股东会、董事会的提案与表决环节保持统一行动,以此保障王海波、冉然的控制权。
股权层面,王海波通过天津纳晟持有和展中达 30% 股份,冉然则通过上海进德、宁波绿信合计持有和展中达 26% 股份。叠加相关一致行动安排,两人合计掌控和展中达 66% 具有表决权的股份,进而成为这家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由于和展中达依旧持有和展能源 25% 的股份,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此次变更仅涉及实控主体调整。
协议约定,若王海波与冉然就相关事项意见不一,将以王海波的意见为准。两份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均自签署日起算,为期 18 个月,协议存续期间相关各方不得另行签订同类协议,也不得做出影响控制权稳定的行为。本次实控人变更无需相关主管部门事前审批。
公司表示,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过往持股承诺,完整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在指定披露平台发布。后续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持续披露相关进展,也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留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