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基协决定撤销宜华投资管理人登记,取消法定代表人林浩基金从业资格,并对此前两任合规风控负责人肖伟昊、袁榕分别采取公开谴责、警告的纪律处分。这两任合规风控负责人都提交了申辩意见,但中基协均不予采纳。即使袁榕申辩非自愿登记为合规风控负责人,仅是 " 挂名 " 和 " 被架空 ",中基协仍认定登记即担责。
经查,宜华投资存在四类违规情形:一是挪用基金财产,二是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三是未规范披露信息,四是承诺保本或保收益。值得注意的是,宜华投资作为宜华壹期的管理人,放任控股股东宜华集团挪用该基金投资邦德文化的股权回购款 3145 万元,还存在违规质押基金标的的行为。广东证监局此前罚单显示,上述挪用款项用于宜华集团的业务费、人员工资、餐费等日常经营使用。
2025 年 8 月,因挪用基金财产、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两大类事实,广东证监局决定:一是责令宜华集团改正,给予警告,合计罚款 60 万元;对宜华集团时任总裁刘某香给予警告,并罚款 18 万元。二是责令宜华投资改正,给予警告,合计罚款 55 万元;对林某给予警告,并罚款 17 万元。
同样出自广东证监局,宜华投资 2024 年 7 月已被出具警示函,指出该私募违规设立结构化产品,在协议中约定计提优先级份额收益、劣后级份额合伙人对优先级份额合伙人给予差额补足等违规条款。
从公开信息看,宜华投资存在的一系列违法违规事实,与宜华集团陷入资金链断裂、债务违约、股权冻结等多重危机深度交织。此前,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2 份罚单还揭露了宜华集团联合私募机构控制使用 132 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用盘中连续交易、对倒交易等方式操纵宜华健康股票但最终亏超 8 亿元,以及虚增营收、利润等违法行径。
此外,宜华集团实控人刘绍喜曾被称为潮汕 " 资本教父 ",已被证监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四大违规事实," 挂名 " 合规负责人难以免责
回溯发现,中基协此次自律处分决定,整合吸纳了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多轮核查认定的违法事实。
具体来看,宜华投资存在的四类违规行为:
一是挪用基金财产。宜华投资是汕头宜华壹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华壹期)的管理人。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10 月,宜华集团作为宜华投资的控股股东,因资金紧张,将宜华壹期投资邦德文化的股权回购款 3145 万元挪为己用。宜华投资明知宜华集团挪用上述股权回购款,未能确保宜华壹期的基金财产安全,放任 3145 万元股权回购款被挪用。此外,宜华投资在 2019 年 10 月及 2022 年 3 月存在将在管产品所持有标的违规质押给关联方债权人的行为。
二是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宜华投资报送的宜华壹期 2022-2023 年多份定期报告,未准确披露宜华壹期投资邦德文化的退出情况及股权回购款收取情况,构成虚假记载。
三是未规范披露信息。宜华投资违反宜华壹期合伙协议约定,未按时向合伙人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季度运营报告。
四是向投资者承诺本金或者收益。 根据宜华壹期补充协议以及《财产份额转让及差额补足协议》之补充协议,基金期限届满或终止时,清算完毕后,相关投资者未取得全额投资本金与预期投资收益,宜华集团同意就优先级投资本金、预期投资收益之和与实际分配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中基协指出,袁榕担任宜华投资合规风控负责人期间,应当为未按约定进行信息披露以及未及时对部分违规质押行为进行整改承担合规责任;上一任合规风控负责人肖伟昊,应当为未按约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以及宜华投资在 2019 年 10 月将在管产品所持有标的违规质押给关联方债权人的行为承担合规责任。
但袁榕提出,2019 年 11 月宜华投资前合规风控负责人离职后,公司管理层反复施压,袁榕被迫接受这一非自愿登记为合规风控负责人的安排。此过程无任何个人意愿,袁榕虽具备相关资质,但从未主动申请或愿意承担该职位的任何职能,后续多次向公司领导提出要求变更合规风控负责人人选但无果。在任职期间,袁榕作为被宜华投资 " 架空 " 的挂名合规风控负责人,既无决策权,亦无知情权。
中基协认为所采取的措施适当,一是袁榕未就申辩意见提出相关证据材料,二是即便是配合登记为合规风控负责人,仍应当为配合登记、致使宜华投资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行为承担责任。
集团资金链坍塌,宜华投资沦为 " 提款机 "
据中基协,宜华投资是一家股权类基金,成立于 2016 年 6 月,同年 8 月完成登记,今年 3 月由协会注销。注销前,该私募注册资本显示为 5000 万元,但实缴资本仅为 100 万元,实缴比例仅为 2%。
天眼查显示,宜华投资由宜华集团全资控股。2017 年至 2018 年,共计参投 4 企业,其中 3 家教培企业和 1 家化肥生产商。宜华投资、刘某作为被告,因民间借贷纠纷与苗某的开庭公告已发布 4 份,开庭时间是 2025 年 3 月至 7 月。
据天眼查披露,作为被执行人,宜华集团被执行总金额为 11.71 亿元,未履行总金额为 11.6 亿元;宜华集团的历史欠税公告共计 25 份,累计新发欠税总额为 493.7 万元。为缓解资金压力,宜华集团还通过股权出质进行融资等资本运作。作为出质人,宜华集团、宜华世纪投资、刘绍生、刘壮青等将所持宜华集团股权出质给信达澳亚基金、天津滨海农商银行、东莞证券等质权人。截至目前,天眼查已公布了 118 份历史开庭公告、75 份历史裁判文书等,司法风险密集爆发。
公司官网显示,宜华集团有四大业务体系,即住居生活、医疗养老、地产酒店、资本金融,对应的经营实体分别是宜华生活、宜华健康、宜华地产、宜华投资。公开信息指出,宜华集团是中国最早的家居企业之一,巅峰之时号称旗下总资产超 850 亿元,战略投资 120 多家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拥有 200 多家国内企业和境外办事机构。
但随后,宜华集团陷入了资金链断裂、债务违约、股权冻结等一系列危机之中。
操纵股价亏超 8 亿,集团违法风险全线传导
宜华投资被撤销管理人登记,只是 " 宜华系 " 崩盘的一个缩影。
因 2021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且 2021 年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宜华健康于 2022 年 5 月起被实行 " 退市风险警示 " 及 " 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也由 " 宜华健康 " 变更为 "*ST 宜康 "。2023 年 6 月,宜华健康被深交所摘牌,终止上市。
就在 2022 年 8 月,中国证监会针对宜华集团、安天诚共同操纵 " 宜华健康 " 的行为作出处罚:一是责令宜华集团、安天诚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分别处以 225 万元、75 万元罚款;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绍喜、史利兴,给予警告并各罚 60 万元;三)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刘绍香、刘伟宏给予警告并各罚 30 万元。
刘绍喜、刘绍香分别担任宜华集团董事长、总裁,史利兴为安天诚的大股东、实控人兼总经理。
罚单指出,宜华集团、安天诚控制的 132 个账户在 2017 年 7 月 20 日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期间,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用连续交易、对倒交易等多种方式,影响 " 宜华健康 " 股票的交易价格及成交量,主观操纵市场的意图明显。不过,这一操纵行为并未获得盈利,最终亏损 8.17 亿元。
2024 年 9 月,证监会再次对宜华集团作出行政处罚,此次处罚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经查明,宜华集团存在虚增货币资金、虚增收入及利润行为,导致披露的 2016 年至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公司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综合上述违法事实,该会合计对宜华集团及时任董事长刘绍喜、时任总经理刘绍香、邹小华分别处以 800 万元、400 万元、350 万元、100 万元罚款。因违法情节严重,该会还对刘绍香采取五年市场禁入措施。
具体而言,针对宜华集团相关年度报告、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对宜华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 600 万元;对刘绍喜、刘绍香、邹小华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 300 万元、250 万元、100 万元。
针对宜华集团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违法行为,对宜华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 200 万元;对刘绍喜、刘绍香给予警告,并各罚款 1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