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 9 月 16 日讯 日前,证监会正式发布《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 ( 以下简称《规定》 ) 。该《规定》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期货行业分类监管体系,优化监管资源分配。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制度是期货监管的基础性制度。自 2009 年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 试行 ) 》后,该制度历经 2011 年、2019 年、2022 年三次修订,在过往对推动期货公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关键的引领与导向作用。不过,随着市场环境与行业态势不断演变,原有分类评价制度的部分短板逐渐显现,此次修订工作迫在眉睫。
据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规定》修订总体遵循三大原则。首先是坚持目标导向,通过优化分类评价制度,以更精准反映期货公司合规风控能力,提高监管效能,引导期货公司合规稳健运营。其次是坚持协调统一,统一扣分指标的评价标准和扣分逻辑,并且对市场竞争力等指标的加分逻辑也加以统一。最后是简化指标流程,删除与简化部分指标,优化评价流程,压缩专项评价指标数量,减轻行业负担。
监管思路从 " 刚性约束 " 转向 " 导向引领 "
此次修订将原规则标题《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调整为《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看似细微的变化,实则蕴含监管思路的重大转变。
格林大华期货首席专家王骏解读:" ‘监管’更侧重于外部力量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核心是划定底线、惩罚违规;而‘评价’更侧重于基于综合指标体系进行衡量、评估和分级,核心是树立标杆、引导方向。这一变化的主要意图是推动期货公司发展模式从被动应对监管要求,转向主动追求高质量、综合化、专业化发展。"
对期货公司而言,王骏指出,这一转变将引导经营理念跳出 " 不违规 " 的底线思维,转向思考如何 " 做优、做强、做扎实 "," 通过提升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来获得更高评价等级 "。在实际操作中,他建议期货公司 " 深入研读最新评价指标体系导向,将其融入战略规划、绩效考核和资源配置全过程,实现从‘合规冲量’到‘价值创造’的转型,通过苦练内功、聚焦主业提升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也表示:" 从‘监管’到‘评价’,意味着管理重心从单向、刚性的约束式监管,逐步转向更加科学、客观和多维度的综合评判,强调激励与引导的重要性。" 他认为这一变更释放出监管从 " 管控为主 " 向 " 引导为主 " 的信号,淡化管制色彩,期货公司需从 " 被动守规 " 向 " 主动争优 " 转变,关注全面评价指标,强化综合竞争力。
曾刚进一步给出具体适应路径:" 一是强化合规风控基础,保障评价体系的核心底线;二是关注业务创新与服务升级,不断丰富自身‘短板’补齐和‘长板’优势;三是加强内部治理和数据透明度,提升信息披露与自我改进能力;四是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和创新试点,展示综合实力。"
精准公平降成本,推动合规从 " 形式 " 到 " 实质 "
本次修订对期货公司扣分机制予以重点完善,核心在于 " 明确依据、消除重复、合理梯度 "。根据修订内容,对期货公司实施扣分,原则上均需以生效的监管措施等法律文件作为依据,按不同措施进行对应扣分。证监会详细梳理现有期货公司监管法律法规中的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类型,按措施严重程度赋予差异化扣分分值——例如,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每次扣 0.5 分;被采取责令改正、责令定期报告等措施的,每次扣 1 分;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行政处罚的,每次扣 8 分。
此外,新《规定》消除重复扣分现象,对于因同一违规事项,公司和人员分别被采取监管措施的,不再重复扣分,而是调整为择其重者扣分;同时将股东、实控人违规行为纳入对期货公司的评价范畴,若期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因违反期货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机关采取相应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且该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影响期货公司正常经营或导致风险的,期货公司也将被扣分。
王骏认为,这一机制的完善对规范期货公司合规经营具有 " 精准、公平、高效 " 的推动作用:" 它使得扣分标准更加透明和可预期,减少了此前可能因同一风险事件在不同维度被重复评价而带来的‘量刑过重’或其他不合理问题,使未来期货公司的合规风险变得更具可量化、更透明化。"
针对过往行业存在的重复扣分困扰,王骏分析:" 全新机制实施后,期货公司的合规管理成本预计将更集中于构建长效、精准的内控风险管理机制,而非像以往一样只是应对复杂的规则解释和多重性处罚,压力来源从‘应对多头上报’转向‘确保源头上最大程度不犯错和不出错’。" 他强调,虽然对合规质量要求更高,但合规管理成本支出将更有效率、更有的放矢," 这将促使整个期货行业的合规生态链逐步从‘形式合规’走向‘实质合规’,公司更有动力去建立‘前端严预防——中端抓监控——后端强整改’的全流程合规管理体系,从而形成中国特色的更加科学、稳健、持续的行业发展秩序 "。
曾刚也评价:" 以‘生效监管措施’为唯一扣分依据,并消除重复扣分与合理设置梯度,大幅提升了制度的公平性和操作性。这一‘单一、客观、公正’的标准,能解决以往同一违规事项多次扣分导致的合规负担过重问题,让期货公司有明确预期,聚焦重大违规防控,理性分配资源。" 他提到,重复扣分的消除将减轻企业合规压力," 公司只要针对具体问题整改,就能解决全部相关扣分,提升治理动力 ",从行业层面则有助于营造透明公平的合规生态,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聚焦。
聚焦主业强实体,多维评价促 " 优而更强 "
在加分标准方面,《规定》进行了一系列优化,核心是 " 完善服务实体指标、重塑市场竞争力评价 ",引导期货公司聚焦主责主业。
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指标。新《规定》增加 " 产业客户日均持仓 " 指标,同时对 " 机构客户日均持仓 " 指标予以调整,借此对评价期内期货公司服务产业客户、机构客户的具体情况展开评价,凸显对产业客户参与商品期货市场以及机构客户参与金融期货市场的支持力度。
另一方面,全面重塑市场竞争力加分体系。《规定》将市场竞争力指标调整为三大类共 9 项指标,以此对期货公司各项业务开展状况、整体盈利水平以及资本实力进行全面评估。除净利润指标保持不变外,原业务收入指标按具体业务类型,被拆分成经纪业务净收入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净收入指标,同时新增期货做市、衍生品交易业务等指标;对资产管理业务的评价指标,由期货资产管理产品日均衍生品权益调整为期货资产管理产品日均持仓保证金,将年末剩余净资本指标变更为月均净资本指标,并将其纳入市场竞争力评价体系之中。
王骏指出,这一优化充分贯彻了 2024 年 10 月国办转发七部委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即 47 号文的重要精神,在当前期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强调回归本源的格局下具有深远意义:" 它将引导期货公司摒弃过去片面追求规模扩张或投机高收益的短视路径,转而聚焦于提升综合实力 ( 资本实力、盈利能力、业务拓展水平 ) 和核心功能 ( 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方向 ) 。这三大类 9 项指标共同构建了一个全面衡量公司质量的多维框架,有力地促进了行业从‘大而不倒’向‘优而更强’转变。"
对于服务实体经济指标的完善,王骏认为其直接激励期货公司深耕主业:" 发展风险管理、套期保值、做市业务等,将自身发展深度融入国家战略和实体产业需求。" 在实际业务开展中,他建议期货公司制定针对性策略:" 首先,对标指标短板,优化资源配置,如在资本实力、盈利能力等硬指标上持续投入;其次,将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抽象要求转化为具体业务,例如设立专门的产业客户团队、开发贴合产业链需求的衍生品工具、提升套保服务效率等;最终,通过打造差异化、特色化的专业优势,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并成为实体经济和 " 三农 " 最可靠的风险管理伙伴。"
曾刚也认为,这一优化是引导期货公司回归主责主业的重要举措:" 细化市场竞争力评估,能倒逼公司在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资本实力上竞争,杜绝‘规模虚增’;完善服务实体经济指标,强化了期货公司‘服务实体、服务风险管理’的初心,顺应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导向。" 他建议期货公司主动发力:" 加大主营业务创新投入,提升风险管理服务水平;注重盈利质量和资本积累,打造可持续经营体系;深入服务产业链企业和中小微客户,参与‘保险 + 期货’等创新实践,用专业能力赢得认可。"
精简指标 + 整合激励,适配行业发展,强化合规协作导向
为契合期货行业发展现状,《规定》还删除了一些已不适宜的评价指标。其中," 成本管理能力 "" 净资产收益率 " 两项指标被删除,这一举措意在鼓励期货公司加大投入,走规模化经营道路;同时," 期货公司加权调整后日均客户权益总额排名行业中位数以下的,不得评为 A 类 " 等限制性条件也被删除,以更好适配期货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展的新情况。
在专项评价方面,《规定》也进行了优化调整。此前的 " 保险 + 期货 " 从服务实体经济评价移至专项评价,成为服务国家战略专项评价的构成部分;与此同时,党建与文化建设专项评价被正式写入《规定》,并且交易者教育也被并入党建与文化建设专项评价当中。经过此番调整,专项评价被整合优化为服务国家战略、党建与文化建设、信息技术建设 3 项内容。
对于特殊情形的激励评价,《规定》同样进行了调整,鼓励期货公司合规经营与行业协作。具体来看,期货公司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其他期货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经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上报证监会,并得到证监会认可的,可加 1 分;若期货公司最近 3 个评价期内 ( 含当前评价期 ) ,持续合规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均为满分,则加 2 分;另外,期货公司在评价期内与其他期货公司合并,且在评价期内已获证监会核准的,存续公司在本评价期和下一评价期分别加 2 分。
据了解,前期证监会已就《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规定》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总体认可。证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充分吸收合理建议,并据此对《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后续,证监会也将切实做好《规定》的落地实施相关工作。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的发布,从扣分机制到加分体系、特殊激励多维度完善评价体系,虽实施中或面临挑战,但长远来看,有利于期货行业合规稳健发展,进一步提升期货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及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对于未来期货业发展情况,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